济宁微山一女子在外务工时遇车祸身亡,其家人得到我院检察官跨地的司法救助。7月6日,我院三名检察官奔波来到微山县某镇某村,专门前来看望慰问陷入困境的被害女子亲属。这是近期我院司法救助的7名济宁籍被害人家庭之一,彰显了检察机关的人文关怀。 2020年,该名女子冬梅外出务工遇车祸不幸身亡,造成家庭生活困难,属于村中贫困家庭。今年4月份,我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在审查核实中了解到,冬梅遭遇交通事故死亡,花费大量医疗费、丧葬费,至今未获得肇事者赔偿,家庭生活困难,其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范围。 我院根据《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在全面审查救助申请以及当地出具的证明材料、综合原案事实证据等情况后,决定对冬梅家人予以五千元的救助金。 当日,在被害人冬梅家中,其丈夫大伟告知已收到司法救助金,并握着检察官们的手久久不肯放下。“非常感谢检察官们的帮助,送来了司法关爱,充分体现了滕州检察机关以人为本、心系群众的工作理念。”对妻子遭遇车祸身亡案的公正处理、对救助政策的落实、对远道而来的检察官们,他连连表示衷心感谢。 司法救助是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爱的民心工程。近期,我院为冬梅在内的7名济宁籍救助申请人发放了2万余元救助金,帮助其解决生活面临的急迫困难。该7人系办理的交通肇事案被害人,由于犯罪嫌疑人无赔偿能力,7名被害人因无力支付医疗费生活陷入窘境。我院在初步审查后,通过与各救助申请人谈话,向其亲朋好友了解其家庭经济状况等方式进行调查,最终根据各救助申请人的不同情况分别予以救助。 今年3月份以来,我院推行司法救助案件线索移送机制取得良好效果,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0件,发放救助金7.7万元,案件数达去年同期10倍。 (本文涉及人物名称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