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滕州市检察院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紧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总目标和工作重点,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以强有力的举措扎实开展各项工作,为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贡献了滕州检察力量。坚持办案与监督并重。充分发挥审查逮捕等职能,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10件26人,提起公诉16件84人。朱彦彬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案例,起诉书、公诉意见书被省检察院评为涉黑涉恶案件“优秀起诉书”“优秀公诉意见书”。坚持“打网破伞”与“打财断血”并重。在办好案件的同时,将破除“关系网”、打掉“保护伞”作为专项斗争的主攻方向,并深挖利益链条,实行专门报告、精细管理、跟踪督促,以强有力的举措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坚持效率与效果并重。充分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办理涉黑恶案件中的积极作用,引导敦促涉黑涉恶案件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实现办案效率和效果的有机统一。先后对16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同时,注重发挥检察建议在推动“源头治理”中的作用,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书14份,强化行业管理、严格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