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高度重视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科学研讨、积极创新、多措并举,切实做到了在执法立案、调查取证、陈述申辩、听证权利告知、案件审核、处罚做出、文书送达、强制执行、装订归档等过程的全程记录。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被住建部列为全国20个执法全过程记录联系点之一;今年7月份,在南京召开的全国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推进会上,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作了经验交流发言。 一、执法程序规范化。根据工作实际,在编印《综合行政执法法律汇编》的基础上,组织专门力量研判不同执法领域的有关要求,相继制定出台了《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简易程序的通知》和《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明确无照经营流动商贩查封扣押程序的通知》等程序规定,对行政处罚简易程序、一般程序的立案、调查取证、报批审核、听证、行政处罚作出、送达以及装订归档等作出明确、详细的规定,同时明确每一程序的时间期限,保证整个执法流程的时效性和合法性。在规定执法程序的基础上,明确每一环节对应的执法文书,以及相对应执法文书必须包含的内容,细化听证程序以及送达方式,切实以规范的执法流程服务于全过程记录工作的实施。 二、执法文书格式化。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深入学习领会住建部等上级关于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的精神,认真总结前几年开展执法记录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制定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了执法程序启动、调查和取证、审查与决定、送达与执行等环节的记录形式,并明确了对应的执法文书运用。为方便一线执法人员规范、高效的使用执法文书,专门将执法文书格式化,实行纸质版和电子版文书相结合的形式使用,其中,纸质文书统一印制发放,电子版文书如调查笔录、勘验笔录等文书由执法队员随案制作,此举既能保障执法现场填制文书,又能用电子化办公满足便捷、高效的执法需求。为适应国土、规划、文化、旅游等多个领域的行政执法需要,在系统梳理各类型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法律文书的基础上,制定了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法律文书,并逐一制定使用说明,印制成册,下发到每位一线执法队员随时查阅和使用。《山东省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发布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进一步对法律文书做了微调,以更好地适应行政执法工作开展。 三、执法记录多元化。在充分运用文字记录这一基本形式的基础上,注重运用音像记录,尤其对容易引发争议的重点执法环节、重要执法活动等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共配备城管通150部、执法记录仪145部、相机和摄像机82部,在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镇街执法中队设立专门的询问调查室,并安装视频监控设施,配备相应音像记录设备,保证每辆执法车辆、每个执法分队(执法单元)都配备具有录音、录像功能的执法记录设备,切实做到以优良的硬件配置保障全过程记录工作开展。为强化执法队员音像记录意识,规范音像记录行为,修订完善了《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活动同步录音录像规定》,明确执法过程中必须进行同步录音录像的情形,音像记录设备的管理、使用和维护责任等。为拓展音像记录的范围,在城市管理热点区域和投诉多发区域建设激光高清探头60个,同时与公安的高清监控共享,实现了城区视频监控全覆盖。每次集中执法时,数字指挥中心均拉近“镜头”全程记录执法过程。 四、培训考核制度化。坚持把执法队员的教育培训作为实施执法全过程记录的基础工作,采取全员培训、以案代训和定期评查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实施执法全过程记录的培训、监督和考核,不断提升执法队伍执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及相关规定的自觉性。坚持每半年举行一次全员培训,今年初专门邀请山东省法制办、住建厅有关领导就依法行政、全过程记录、执法务实等内容进行培训。针对粮食流通、文化市场、国土管理、商务和旅游等专业性较强的执法工作,采取以案代训,安排有经验的执法骨干进行示范执法、示范记录,其他人员参与执法和记录,边学边实践,相互交流促进,全面提高。充分发挥专业人才的作用,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1个镇街执法中队配备具有法律专业的执法队员作为兼职法制员,全程指导执法记录工作。为加强执法全过程记录的监督考核,制定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综合行政执法案件办理积分制度》,采取部位季度自评、局半年评查的方式对执法案卷进行量化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对各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进行绩效考核的主要依据,与执法队员的奖惩挂钩,有力促进了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的开展。 下一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继续推行全过程记录,明确程序标准、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努力让市民群众享受更加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